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但在执行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亟待解决:
一、审计内容不完整。
审计的内容基本上仍是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对科技进步、安全投入等涉及企业后劲方面内容没有涉及,不能全面反映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更不能体现现代企业对有战略眼光的企业领导者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而影响审计评价的合理性。
二、“先离后审”难以达到审计应有的效果和目的。
现行的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对企业领导人员因任期届满、提拔、调动、免(辞)职及离(退)休等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对其进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离任;特殊情况先离任后审计的,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但实际工作中。多数情况是先离任后审计,离任者升迁去留极少受审计结论的影响,使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审事议人”的作用。
三、审计过程中普遍存在“配合难”问题。
一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时间长,调查取证多,被审计单位担心影响正常工作,所以配合不够积极主动二是审计往往是被审计人离岗后进行的,被审计人很难配合好;三是现任者存有避嫌心理,又事不关己,能避之最好。为此,审计人员对“风险——成本——效率”的关系很难处理,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审计结论难以体现企业领导人员的真实情况,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公正性。
由于前述原因,导致审计工作结束后难以作出公正的审计评价,出现组织部门左右为难、企业职工议论纷纷等反常现象,降低了审计威信。
笔者认为,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审计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它是一项综合性审计,由于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往往跨度较长,所管理的范围又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全面性,涉及财务、法纪、管理和效益等方面,这就要求审计讲求科学性,涉及到自己不熟悉的行业领域,要虚心请教,可邀请生产、技术等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审计与评价。
二、合理选择审计时机
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取得组织人事部门的配合,努力做到先免职、后审计、再调任。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又覆盖了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要善于汇总、利用任期各年度的审计资料,以缩短领导干部任期全过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1.在准备阶段,应要求被审计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资产、负债和损益自查工作,着重做好存货盘点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对工作,按时间审计组报送自查材料,离任者必须递交内容完整的书面述职报告。
2.在实施阶段,应要求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对任职期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对资产进行实地抽查盘点,对债权债务进行抽查核对;必要时开展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和审计调查。
3.在报告阶段,审计报告初稿形成后应征求被审计企业,特别是离、接任领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修改定稿。审计部门可在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送达后,选择合理时机回访,既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又以此改进审计工作。
四、审计评价要重点突出,客观公正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突出以下重点:一是财务活动评价,即对整个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评价。二是效益评价,即在通过对损益指标(如毛利率、资本贡献率等),人力消耗指标(如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物力消耗指标(如固定资产完好率、主要设备利用率等)等指标的计算、分析、对比,判断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否达到了经营目标。三是长期盈利能力的评价,包括生产设备的更新改良率、新技术的开发等。四是责任人领导水平的评价,重点评价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前任遗留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妥善解决。是否存在重大决策失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