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但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对于维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还表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揭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它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计工作的长期艰巨任务。
(-)抓重点,重实效
要坚决贯彻朱总理提出的“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的地区、单位、企业受局部利益驱使,目前仍然在搞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不少企业会计报表没有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处置极不规范,要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问题多、反映比较大的单位的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大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特别是由行政机关转制为集团公司的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大对掌握资金调拨权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注重方法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对集中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要逐步推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并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做法,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授权经营单位年度经营实绩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相结合。在各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也要注意储存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的资料,建立审计档案,逐步把经济责任审计由一次性审计变为经常性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新的工作,开展的程度不一,规范化程度还不高。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抓紧制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办法》和《市、县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办法》。对各地实践中一些比较好的。成熟的做法,如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适时进行规范,真正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要充分运用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力压,扩大审计覆盖面
我们认为,凡由部门或集团公司管理的企业领导人的离任,原则上必须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各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应制订具体措施确保落实。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的监督与指导,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审计机关要充分运用部门内审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成果。
按照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一部署,2002年将全面展开对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今年,要先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方法进行调研,然后选择一个县(市)进行试审,以便取得经验,逐步扩大范围。我们认为,一方面要组织审计机关有关人员向已经开展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兄弟省市取经,另一方面要向市县委书记、市县长、审计局长开展问卷调查,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配合,并对如何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由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把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