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对内部审计定义的修订以来,内部审计不仅仅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还担任了使企业价值增值,控制企业风险的使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功能的发挥与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有着密切联系,本文便是基于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及企业规模,对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进行分析。
一、企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内部审计独立性分析——以中小企业为起步
企业发展的起步阶段,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特别是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自主经营,使资本追求利润的动力完全体现在经营者的积极性上。经营者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结合节约了所有者的监督成本,有利于企业快速作出决策。因此在此基础上,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很难建立,由于产权的原故,经营者会积极地实行自我约束,内部审计基本为财务导向型,基本上不存在独立的内部审计。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多数中小企业由家族拥有或者由单个商人拥有,全国工商联的一项调查发现,88%的中小企业为家族化管理。中小企业员工人数较少,组织结构简单,个人在企业中的贡献或差错都很容易被发现,不像大企业那样在庞大的阶层化组织内容易产生怠惰与无效率的情况,因此内部审计的定位便被模糊掉了,企业内部基本上无需专门设置部门和人员,内部审计设置一般成为为财务部门自我复核的机制,其独立性就很难保证了。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也无法承担吸收专门的审计人才与技术专家的费用。
由于受融资、技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且生产能力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由于缺少专业的市场分析,有利可图的产品遍地开花,同业间的恶性竞争严重,企业本身缺少必要的知识能力,企业的价值增值主要来自企业的重复生产上,在中小企业里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与风险控制功能很难,专业的内部审计要求相对于低水平的经营能力,中小企业难以承受这种审计成本,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的认识难以实现。
根据以上的分析,中小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应该是随着企业发展不断完善的。对于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这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一种模糊状态,但这种模糊状态不是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内部审计在中小企业更多的只是执行财务检查与评价。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不是围绕考虑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来展开的,只有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才能逐步认识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模糊状态在较低信息成本约束下更能促进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发展。
二、企业发展的成长与成熟阶段内部审计独立性分析——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发展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者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的财产权相分离,企业不再是由出资人作为个人财产来进行管理,而是由一个法人治理机构来经营和管理。随着企业的规模扩大,科层结构要比中小企业复杂得多,股东授权董事会经营企业,董事会委托经理人进行日常管理,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之间存在着利益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很难避免,企业中出现“合谋”行为。治理结构随着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的引入,减少了信息成本,减少了机会主义行为,使企业的配置效率得到了提高,作为监督体系中的内部审计的必要性凸显出来。企业承担更多的审计成本,但从中可以获取更多的总收益,企业的趋利本性使得其对内部审计的认知得到了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内部审计效率的保障,在此阶段,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才在思想认识上得到深化。
企业发展的成长阶段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及独立性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隶属于财会部门的初级阶段
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分析。内部审计机构作为财务部门内部设立的负责稽核的一个部门或岗位,由财务部门主管管理和负责,主要对财会部门日常业务进行复核,可以防止财务部门内部非主观造成的错漏以及个别低级职员的舞弊。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理念还存在影响,或者说这种优势还略大于企业发展带来的信息成本,财务部门以外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依旧由经理层负责。随着企业规模进一步发展,业务面的不断增多,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模糊状态不能再节约成本,管理层的信息优势也越来越弱,对于财务部门主管授意的或串通的合谋行为更无法查纠,此时,隶属于财会部门的内部审计作为中小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一种延续,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差的独立性将带来高额的控制成本。
(2)隶属于总经理的发展阶段
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分析。由于信息成本的问题,经理层难以再继续依靠自身对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信息进行审查和监督,便出现了专门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内部审计由总经理管理和负责,可以由总经理赋予其审查总经理管理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权利。该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与企业内其他中级管理部门平级,接近企业高级管理层。一方面内部审计获得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和较高的级别地位,可以对企业日常的全面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可以及时向企业高级管理层反映问题、建议纠正措施和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也可以从企业高级管理层获得连续、及时的信息反馈,并且由企业高级管理层协调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中级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内部审计实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目的。此时内部审计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但是由于隶属关系的限制,这种模式的内部审计难以审查企业高级管理层,无法对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特别是企业中级管理部门很多活动是由总经理授意或控制的,当内部审计对这类活动进行检查时将难以保持独立性以及在审查和评价中的客观性。如果被审计对象所体现的总经理意志违反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等,则内部审计活动还很有可能受到来自企业高级管理层的阻碍和影响。因此这种模式仍未能使内部审计达到应有的独立水平,不能完全保证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