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即将加入WTO,国际贸易在我国国民生产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外贸企业的管理逐步按照国际化标准运行。为此,企业财务会计对各个环节的控制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手段和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使之与企业管理的总目标相适应,同时使财务会计组织形成一种自我约束、自我督促、自我完善的机制。
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要求,根据我们外贸企业的特点,笔者认为财务会计管理对企业各方面的控制应当从六个方面着手:l、规定业务处理程序;2、定期职务轮换;3、适当授权和分权;4、实行限制接近制度;5、分离不相容职务;6、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一、规定企业的操作程序
这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企业的内部法律。制订和执行时要考虑多种因素,如企业的自身状况、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以及国家相关法律等。这些规定均体现在企业的业务流程、项目管理及内部的财务制度、审核制度等等管理制度中。
财务会计控制工作程序主要有业务收入程序、业务支出及费用支出程序。企业的业务收入涉及到货款、货单、货物三个方面。货物发出后,帐单一经开出,货款要在一定期限内收回,形成帐款追索程序,由责任人或专职人员追收货款直到全部清偿。货款、货单、货物一环扣一环,不能脱节,每个环节的手续都由财务人员严格把关,作到既要高效率又不失严格。
业务支出及费用控制,一般由业务支出、费用支出、工资劳务支出及其他流转支出等具体业务组成。财务会计对支出环节的控制按设置程序进行。一般由申请、领导审批、分管签字、财务主管审核、出纳员确认后办理。每个环节均由财务管理部门控制,对照合同、购货单及领导签署的意见把关办理。数额巨大的支出项目,还应建立财务主管与企业领导反馈复核机制(即二次确认制度),以确保企业资金安生小额费用支出财务部门应按照权限划分规定直接办理,以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建立严密的财务控制体系的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应过分依赖程序。这里所指不过分依赖程序不是绕开规定制度办理,而是在按规定制度办理的同时辅以其他灵活的监控手段,防止执行过程出现偏差,以确保制度正确执行。在工作实践中证明,建立起财务主管与企业领导二次反馈机制,是防止程序漏洞的行之有效办法。
二、职务定期轮换
职务定期轮换是指每隔一定的时间进行职务调换,时间可根据企业不同情况确定。职务定期轮换一方面可以使轮换职务者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照章办事、以较高质量的工作随时接受检查。另一方面在轮换交接时,必须对接替的工作、帐册、凭证、工作记录等财务资料进行符合检查,如存在问题很容易发现和揭露,从而起到控制作用。同时对被轮换者起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我杜绝事件发生的预防作用。
三、适当的授权和分权
建立严格的财务控制体系必须建立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审批是事前控制。还以将一切不合理、不合法、不可行或不正确的事项制止在发生之前。财务审批的方面很多,大到公司项目,投资运转;小到日常开支,费用支出、货物采购、短期投资、预算决算、效益回报、变更放弃等等。严格的讲,所有事项都必须经审批后才能执行。企业领导一定要抓财务审批环节,否则整个工作就会游离控制范围之外。抓审批环节首先要建立财务审批的权威。审批权威建立后,由企业领导和财务主管按权限大小分别把关,使领导审批程序与财务会计监控程序有机的结合起来,并兼顾业务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的严密。
四、实行限制接近制度
限制接近制度主要指限制非授权人员接近企业的资产、实物资产、信息资产和财务会计资料等。限制接近制度也是内部控制的一条很重要原则。对资金、实物、信息和财务资料进行完整的控制,严格限制非授权人员接近,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划清责任,减少被盗、丢失、泄露和篡改等问题的发生。并对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对财务管理部门的现金、票据、凭证、帐册、财务报告及所有活动形成的文字记录、银行预留印鉴等。均由专人管理,妥善保存,确保万元一大。
五、分离不相容职务
为促进财务会计控制目标的落实,同时也促进财会组织有一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防范的机制,在财务会计组织中应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以有效地避免财务会计管理系统本身出现的弊端。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某些职务如由一个人担任,容易发生即可以弄虚作假,又能为自己舞弊行为加以掩盖的职务。新颁布的《会计法》第37条已明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同时《会计法》将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如第27条规定:“记帐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有两名职员分别担任不同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的运行机制。
六、建立健全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是财务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企业采用定期审计的方法,是对企业整体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可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革的措施。
企业的审计可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两种。外部审计是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或对重点环节关键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内部审计是企业对单位内部进行审计。内部定期审计能预防和堵塞漏洞,此外,如对业务环节的报价、项目盈亏测算及审批、采购、租船订仓、储运、报关等操作以及合同签约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的审计也是必要的。审计工作是扩大了的财务会计控制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