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校大规模扩招引致了大量征地建设新校区,同时形成巨额贷款,财务风险骤然凸现。鉴于高校财务风险决策几乎是一片空白,如何控制贷款规模已是当务之急。本文从高校的特殊财务体制和财务结构出发,借助企业投资分析工具给出极具现实意义与操作性的贷款约束条件。
[关键词]效率损失;衰减系数;留存收益;贷款规模约束
一、高校大规模贷款的成因
我国制定了加速发展教育的战略目标,高校经过连续五年的扩大招生量(以下简称“扩招”),很多人认为已经完成了“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任务。扩招需要新增大量的基础设施,增加大批合格师资。但是,政府对高校的投资本来就严重不足,扩招后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并没有明显增长(除教育部属高校和个别地方属的高校外),大多数地方属高校的生均拨款还大幅度下降。准公共产品没有投入也能得到丰裕的产出,肯定隐藏着其他问题和风险。
教育主管官员也承认:“从1998年至今,中国高教毛入学率从9.8%增加到17%,如此迅速的增加,办学资金肯定有缺口。”[1]实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缴费制”向学生收费,实际上就是为了弥补生均拨款不足采取的措施,或者更宏观说是为了缓解教育发展需求超过了经济发展现实水平的矛盾。[2]这是引致“乱收费”现象的根本原因。师资数量不足与平均质量下降则成为整个高等教育质量降低的重要原因。当然,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内容。
我们关注的是扩招所需投入的来源及其引致的风险。全国公立高校近年来普遍扩展校园或建设新校区,保守估计的贷款总额不低于2000亿元。巨额的扩校费用显然不能来自学生缴费,也不是来自政府投资,而基本是来自贷款。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即使没有扩招,公立高校也必然甚至必需适度负债。[3]但是,尽管教育用地是低价征收甚至无效划拨,一个高校(甚至城市重点中学)动辄征地数百亩甚至三五千亩,新增建筑面积几十万平方米,投资数亿至数十亿元,即使不论由此带来的农业问题和失地农民问题,这么大的投资最终如何消化,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
扩校从根本上说是政府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实际上正是通过“办学条件评估”,规定高校学生的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下达远超过学校承担能力的“招生计划”等方式,诱导和迫使高校扩校。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会最终为教育投资的巨额沉没成本“埋单”,一旦偿债风险凸现,政府和高校将面临极其复杂的尴尬局面。风险估计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进行贷款规模控制,本文即探讨贷款的财务约束条件。
二、扩招前的高校财务成本结构
管理会计以量本利分析为中心,其重点是分析成本结构。最重要的原理之一,是企业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完全成本但高于变动成本时,仍然可以继续生产,因为固定成本是以前投资形式的,已经是沉没成本。近年来,研究教育成本的科研立项课题、论文数以百千计,测算出的高校生均成本从七、八千到一两万,而几乎没有哪个学校的国家生均拨款加上学费,能够达到或补偿这么高的(完全)成本,但是没有哪个学校破产,甚至还在拼命扩招,秘密就在于固定成本不需要进行成本分摊。
高校的固定成本内涵为何?某些学校有上百年的历史,国家投入和社会注入的各种存量性质的资源,包括校园及其基础设施、建筑物、图书仪器设备等,按照现行的高校财务制度,不必进行成本分摊,都属于固定成本,且通常以“专项经费”形式拨款。与企业不同的是,虽然高校的固定成本看起来很高,但既然无须折旧,也就无须补偿。
与企业相比,水电费、交通通讯费、实验材料费、教具费、招生费、出版印刷等刚性支出,以及图书设备费、维修费、绿化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半刚性支出,明显属于变动成本(大约占学校总支出10%—20%左右),可以称为基本支出。按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工资、津贴、社保、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科研补贴、学生事务支出等人事费用,也是刚性支出(虽然短期内,学校可以使教师大量缺编和冻结经费),但大体上应视为变动成本。这样,高校的变动成本由基本支出和基本人事费用两部分组成。
高校是非赢利组织,“股东”只有一个即国家。扩招前的高校普遍现象是教职工收入低,办学条件差,也基本上没有其他收入,所以按当时的预算会计制度,高校的学校收入仅限于政府拨款,而财务结余应当为零。要注意的是,虽然有指定用途的专项经费也包括在学校账面收入中,但一般情况下这类经费不能挪用,所以应从学校收入中剔除。
用W0和P0分别表示学校收入与变动成本,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
假设I:高校扩招前的学校收入等于变动成本,即:W0=P0.
三、扩招后收入与支出的结构变动
拓展校园或建新校区应以满足完成学制为限(例如大学本科一般为四年学制,则每年增加等额学生,四年后拓展校园或建新校区刚好填满),所以扩招期为常数,以后不能再增加学生数量,这样,一个扩招期末的生均拨款为固定数(不考虑很多高校扩招生均拨款递减的情况);同样在物价管制和社会压力下,学费收入也不会变化(收费标准事实上已经冻结)。因此,扩招期末的学校收入和主要成本即已固定。为简化分析,设高校扩招期末即贷款扩校完成后的当年为基年(一般为扩招开始后的第四年)。基年及以后的学校收入、其较扩招前的增加量都可以视为一个常数,分别用符号W、R表示。
扩招后的新增的变动成本由基本支出和基本人事费用(随规模扩大需要新增教职工)以及贷款利息组成。考虑到规模效应,除贷款利息外,前两项支付不会按学生增加的比例增长,但是却会随时间增长。按照教育部的生均建筑面积等考核指标,每增加一个学生,需要的土地、宿舍、教室、食堂等随之增加,所以银行贷款形成的固定资产表面上应归入变动成本;但是扩校新增的固定资产又是一次性形成,而不是多一个学生就多建一个床位教室,即并非严格的“随产量变动而变动”,所以扩校的投资实际上属于沉没性的固定成本。
这种一次性支出的固定成本有两个特点:一是需要维修保养以及更换设备等等,新增支出只能由学校自己支付且随时间推移而增加;二是高校随规模增加将出现效率损失,我们没有约束高校管理者偏好和树立个人形象的欲望的机制,筹资越多,用于锦上添花的、随意决定的事项越多(例如一部分收入用作他途,增加差旅费、招待费等),这类事项也几乎与固定成本偿还无关,即便企业也不乏这方面的实例[3],此外,行政化的高校还存在资金管理能力问题,资金规模越大,管理效率越低。因此,肯定会使变动成本逐年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