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分类、理论基础和运用几个方面。本文在对现有研究回顾的基础上,提出了评价意见:认为现有研究在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企业的社会属性方面有重要贡献,但现有研究在对利益相关者界定及分类时未考虑企业所处的行业和生命周期;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是一个多重目标函数,不能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函数;理论规范性研究多,实证研究少,对财务目标进行量化存在技术难度。
【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界定; 治理; 分类; 运用
一、利益相关者研究的背景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企业理论主要区别在于,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比如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企业不仅要为股东利益服务,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1963年,利益相关者作为一个明确的理论概念由斯坦福研究所提出后,瑞安曼,安索夫,弗里曼,布莱尔等学者的共同努力使利益相关者理论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框架,并在实践应用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对企业财务目标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理论的突破和发展。在主流企业理论下,企业目标被定义为“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人力资本的重视契合了知识经济时代“人”的地位提高的趋势,对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也符合企业可持续性发展观,弥补了“股东利益至上”的主流企业理论的缺陷,所以一经提出就引起了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并迅速被引入了公司财务领域。此后,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司财务目标进行研究成为理财学研究的一个热点。
二、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关于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界定,至今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1695年,美国学者Ansoff最早将该词引入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认为“要制定一个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者、工人、股东、供应商及分销商”。Mitchell、Agle和Wood(1991年)对三十种利益相关者的定义进行了归纳和分析,把这些定义归为两类:
第一,广义定义,以Freeman的定义为代表,1984年Freeman给予广义利益相关者以经典定义是:“企业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能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被企业目标的实现所影响的个人或群体”。股东、债权人、雇员、供应商、消费者、政府部门、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周边的社会成员等,全部归入此范畴。广义的概念强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系,能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一个全面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
第二,狭义定义,以Clarkson的表述最具代表性,他认为“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投入了一些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财务资本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并由此而承担风险,或者说,他们因企业活动而承受风险”。该定义排除了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成员等。狭义的概念强调了专用性投资,指出哪些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具有直接影响从而必须加以考虑。
国内学者贾生华、陈宏辉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有一定代表性,他们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其活动能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该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可以看出,他们的界定介于广义和狭义之间,既强调了专用性投资,又强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联性。
三、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一)国外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Mitchell)评分法。多维细分法具体又包括Charkham,Clarkson,Wheeler等人的分类方法。把他们的具体分类情况整理为表1。
美国学者米切尔(Mitchell)独辟蹊径,从利益相关者所必需的属性出发,对可能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评分,根据分值的高低确定某一个人或者群体是不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是哪一类型的利益相关者。他认为企业利益相关者可能具有的三个属性是: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对上述三个特性进行评分后,将企业利益相关者分为三类:潜在型利益相关者、预期型利益相关者、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只拥有三种属性当中的一种,预期型利益相关者拥有其中的两种属性,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同时拥有三种属性。米切尔评分法的提出大大改善了利益相关者界定的可操作性,以评分的高低量化了对利益相关者细致入微的划分结果,实现了对利益相关者界定研究的突破,极大地推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推广应用,并逐步成为利益相关者界定和分类的最常用的方法。
(二)国内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国内学者在借鉴国外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提出了一些代表性的观点。
万建华根据利益相关者是否与企业有正式的、官方的契约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一级利益相关者(包括财务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政府、供应商和顾客)和二级利益相关者(包括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所在社区、市场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等),这种分类与Charkham的分类相似。
李心合从合作性和威胁性两个维度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支持型、边缘型、不支持型和混合型四类。支持型的利益相关者,合作性强,威胁性低,主要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顾客、供应商和提供服务者等;边缘型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威胁与合作这两方面的可能性都较低,包括雇员的职业联合会、消费者利益保护组织以及那些未经组织起来的股东等;不支持型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潜在性威胁较高,而合作的可能性较低,比如存在竞争关系的相关企业、工会及新闻媒体等;混合型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潜在性威胁和潜在性合作的可能性都较高,包括紧缺的雇员、顾客等。
陈宏辉和贾生华借鉴国外学者的“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评分法”的分析思路,从利益相关者的主动性、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和利益相关者要求的紧急性三个维度对所界定出的10种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以评分的方法将国内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蛰伏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核心利益相关者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群体,与企业有紧密的利害关系,甚至可以直接左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包括股东、管理人员和员工;蛰伏利益相关者往往已经与企业形成了较为密切的关系,所付出的专用性投资实际上使得他们承担着企业一定的经营风险,在企业正常经营状态下,他们也许只是表现为一种企业的显性契约人而已,然而一旦其利益要求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或是受到损害时,他们可能就会从蛰伏状态跃升为活跃状态,其反应可能会非常强烈,从而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包括消费者、债权人、政府、供应商和分销商;边缘利益相关者往往被动地受到企业的影响,在企业看来他们的重要性程度很低,其实现利益要求的紧迫性也不强,主要指特殊利益集团和社区。
四、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基础
第一,从资产专用性、资源依赖理论及利益相关者作为关键资源提供者的角度,主要代表是Blair,她在1999年指出,公司的出资不仅来自股东,而且来自公司的雇员、供应商、债权人和客户,这些主体提供的不是物质资本,而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这些主体既然向企业进行了专用性投资,必然应该享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即企业所有权。
第二,从契约理论的角度,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从“企业是一组契约”这一基本论断出发,可以把企业理解为“所有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一系列多边契约”,这一组契约的主体当然也包括管理者、雇员、所有者、供应商、客户及社区等多方参与者。每一个契约参与者实际上都向公司提供了个人的资源,为了保证契约的公正和公平,契约各方都应该有平等谈判的权利,以确保所有当事人的利益至少都能被照顾到,这是因为契约理论本质上就要求对不同相关利益者都要给予应有的“照顾”。
第三,从产权理论的角度,利益相关者理论拥护者认为任何一个“个体判断”理论独自是无法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因此,单独依靠某一个“个体判断”理论来描述产权也是不完整的。在谈论到像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复杂的问题时,应该趋向于建立一个多元“个体判断”的产权理论。从此逻辑出发,利益相关者理论顺理成章地提出,“只要一种多元的产权理论能够被接受,那么产权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之间的联系也就显而易见了”。此外,国内学者杨瑞龙从基本企业理论出发,通过“资本雇佣劳动”和“劳动管理型”企业的比较,以及对联合生产、收入分配和企业治理的研究,得出了共享所有权及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优越性,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五、利益相关者的运用
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学者对公司治理的研究开始更多着落在利益相关者视角。他们(Jensen&Meckling,1972;Birchand,1995;Moon&Otley,1997)认为公司治理的作用不仅包括调节股东与经理层的关系,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关系,还应该包括调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如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社区利益的保护等(杨瑞龙、周业安,2000)。公司治理的主旨应是在保护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国内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治理中的运用,目前有两种观点(刘大可,2005)。
一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该理论是在批评股东支配权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共同治理论反对股东是企业的最终所有者,强调企业的剩余权利应是股东、职工、供应商、用户等众多利益相关者共同分享。坚持共同治理理论的学者主张企业的存在不应只为股东的利益服务,而应当包含一些社会化目标,因而在企业剩余权力安排中也不赞成股东掌握最终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制度安排,他们认为让利益相关者,特别是那些投入了专用性人力资本的职工参与企业剩余权利分享,可能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共同治理理论为现实中不断发展的剩余权利分享现象,提供了有一定说服力的解释。
二是股东主导下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处于均衡状态的股份公司所有权是由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分享的,但究竟谁是“其他利益相关者”、“其他利益相关者”应该分享多大比例的所有权等,这些问题是由股东根据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决定的。
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主要有: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绩效相关性的统计检验;利益相关者对股利政策的影响;利益相关者治理对社会责任,社会环境的影响等。但由于许多研究使用互不相同的评价方法,各种方法的衡量指标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使现有的实证研究的解释能力和比较研究受到限制。
六、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评价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贡献
1.可以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将利益相关者理论纳入公司治理使企业更着重于对长期目标的追求和持续的发展,而无需因为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只注重短期效益。同时,由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他们反过来会更加关注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那些核心利益相关者理论,从而减少了监督激励成本和机会主义行为,他们和企业形成一种基于信任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和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最后,良好的声誉、独特的组织文化与客户、供应商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企业无形的、有价值的、竞争对手难于模仿或直接取得的资产,而这些资产使企业创造了超越竞争对手的优势,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体现了企业的社会性属性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提出,使企业的财务目标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变为了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反映了财务目标主体的演变过程,也反映了人们对企业本质认识的转变。这一理论要求企业在财务决策时,更注重企业相关者利益的实现,体现了企业的社会性属性。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缺陷
1.现有研究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及分类未考虑企业所处环境
不同行业企业,其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特点。例如垄断行业,政府可能是关键的利益相关者,但竞争行业,政府的作用相对就小一些;企业处于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其关键利益相关者也不同。例如,企业在创业阶段主要面临生存危机,制定和实施商业计划、获得最初资金和进入市场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而股东和债权人可能是大部分创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顾客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在创业阶段,相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和顾客有可能是最有潜力影响组织生存的关键利益相关者。而处在成熟阶段的企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竞争问题,为了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企业可能要走多元化的路线,能为企业多元化经营提供投资信息和许可的政府、行业协会等利益相关的重要性逐渐增强。因此处于不同行业和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企业,其主要利益相关者不同,研究过程中考虑企业所处的行业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是很有必要的。
2.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不能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函数
利益相关者理论没有清晰界定谁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按照前述的有关定义,利益相关者不但数量众多,而且身份不确定,是一个多重目标函数。正如Jensen所指出的“多重目标就是没有目标,它使决策者不能做出理性的选择,也就不会有科学的理财行为产生”。Jensen通过检验公司当年利润与市场份额的关系,即公司不可能同时增加当年利润与市场份额,因为市场份额的增加只能以价格的降低或者研发成本、广告等支出为代价。所以公司要在市场份额与当年利润之间进行权衡,由此验证了公司恰当的理财行为需要单一的价值目标函数而不是多重价值目标函数这一命题。而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则无法做到这一点。该目标要求管理者服务于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事实上,由于各利益相关者自身利益驱动的不同,公司的决策必然难以同时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甚至于,公司的某项活动,对于某一利益相关者来说有利可图,却同时损害另外某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使企业由于缺乏单一目标函数的指导而面临管理混乱、冲突、无效,甚至可能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对财务目标进行量化存在技术难度
即使利益相关者的身份能够确定,但是每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相关度”究竟有多大?衡量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没有研究成果解释这些问题。从静态来看,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如何确定各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权重;从动态来看,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利益相关者的权重又应如何划分。由于利益相关者量化存在技术难度,使得在使用实证研究方法去衡量利益相关者关系或类型时,各研究者采用了不同的评价方法,各种方法的衡量指标不同,所得出的结论也不同,减弱了实证研究的解释力。显然,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量化研究,是利益相关者治理理论不可缺少的研究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