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开幕式讲话中就“十一五”税收工作时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由此可见,税源精细化管理对于基层税务机关的定位和职能回归、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征管模式的落实、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筑牢一个基础,建立完善税源精细化管理机制
税收管理员是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类、分片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职责的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税源管理到户,是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环节;是把税源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的根本性措施;是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主要抓手;是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有效方法。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基层国税部门就是要因地制宜的贯彻实施好这一制度,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建立完善税源精细化管理机制。要突出抓好以下四点:
1.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务管理员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税源管理到户的原则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员岗责体系。要求税务管理员要做到管户准确、税源清楚。要全面掌握所辖区域责任区内的纳税户信息,特别是开业登记、纳税申报情况、生产经营、行业发展等基本信息,以便及时了解税源情况、税源变化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和税收管理的主导权。
2.建立电子平台,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考虑目前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过多、难以集中精力持之以恒地搞好税源监控的实际,要充分利用近几年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以CTAIS系统为数据基础,建立专门的税收管理员电子工作平台,按其工作职责分别设立子项目,以工作日志的形式全面反映税务管理员的工作情况,以督促税收管理员投入时间、投入精力研究和实施税源管理工作,并逐步走向规范。
3.优化配置,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按照“抓大、控中、促小”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分布、税收管理员数量和素质高低等因素优化配置税收管理员。要逐步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力量,将熟悉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管理、熟练掌握纳税评估的人才充实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要根据行业管理需要合理调整中小企业管理力量,适度配备个体税收管理力量。要通过对税收管理员配置结构的优化,使管理力量和税收收入相匹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4.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要搞好税收精细化管理,考核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为此,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手段,应充分利用税收软件的功能,严格按照税源精细化管理各类标准设置考核分数,并利用电脑对税收管理员电子平台记录情况进行自动打分考核,打破人情考核的弊端,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和精度,并推行绩效考核。要通过考核,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使每一个管理员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促使每个精细化管理点都能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精细化管理的作用,达到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二、要抓住两个关键,理清税源精细化管理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清晰的思路是取得事半功倍效果的前提。在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必然要不断摒弃旧的和创立新的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质量标准等,该如何取舍,就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可供遵循的原则。
1.围绕税收工作目标,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税源精细化管理是手段、方法,其目的就是要做好税收工作,推进税收事业的发展。手段、方法应该服从于和服务于目标的实现。为此,就应围绕以下“四个有利于”来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一是有利于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每个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差错,也就可以提高执法能力,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是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规范征税的程序,规范征、纳行为,提高税源管理的有效性,切实堵塞漏洞,使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申报税款,提高征收的效率和税款的入库率。三是有利于提高征管质量。精细化管理就要以税源管理为核心,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环节加强管理,实行过程控制,环环约束,真正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四是有利于提高税法遵从度。通过精细化管理,征纳双方办事的要求更加细致严格,不仅税务内部会监督,纳税人也会监督税务干部的行为,从而促使干部必须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办理每一项涉税事务;对纳税人来说,办税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必须资料齐备、手续齐全、环节到位,才能符合精细化管理提出的要求。这样有利于提高征纳双方规范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力度,提高税法的遵从度。
2.遵循税收工作原则,制定税源精细化管理措施。一是遵循依法治税原则。只有以依法治税为前提,才能统筹考虑精细化管理的整体工作,不致偏离法治的轨道。二是科学管理原则。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进行科学的论证,按照可行性、方便性、有效性的要求,应用科学的方法,特别是要应用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途径、成果,来将需要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进行科学的分工、细化管理。三是效能最大原则。在设计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时,一定要考虑其简便可行性,该细化的细化,不该细化的决不细化,不能走极端,要投入最小的精力、财力、物力,取得最大的收益。四是方便纳税原则,要从方便纳税人做起,在精简办税流程的基础上,着重对内部的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对纳税人的办税事项要在细化的同时尽可能归并办理,以方便纳税人。
三、要“三管齐下”,抓住税源精细化管理重点
税源精细化管理不是面面俱到、平均用力,而是要根据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和管理对象的特点抓住主要矛盾,明确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断提高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当前,要抓住以下三个管理重点:
1. 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和城区税源管理相结合。大企业和重点税源是一个地方的支柱税源,对大企业的管理一直是各级国税机关的难点。要从目前的以收入预测分析为主的管理向把握税源规律及控制税基转变,特别是对这些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管理规律和财务核算模式等,要做深入研究和掌握,并从税源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应对策和办法,以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和税源管理质量。同时要适应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现实状况,将税源管理的重点向城区税源转移,向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和产业链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