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企分开”是一种必然的选择。财政当然如此。这就是说,财政要转轨:从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转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上来。于是,就有必要对一些最基本的经济理论问题进一步澄清,以理解何谓“公共财政”!
两类商品的生产与供应
欲望是指人们的需要,也是人们的一种心理感觉,是主观上的想法。依满足欲望的方式不同,可以把人类的物质欲望大致分为两类:私欲和公欲。所谓的私欲,乃指个人独自满足,而具有排他性的欲望,或者说,是由个人独自享受,未能为他人所共同享有的欲望。例如,个人购买一个苹果。而所谓的公欲,乃是指集体可以共同享有的欲望,或者说,是指无排他性的欲望。例如,人们对公路的需求。
用来满足人类私欲的商品,称之为私人商品;用来满足人类公欲的商品,称之为公共商品。通过市场机制,研究私人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扩大再生产的问题,乃是私经济的核心,也就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范围。而通过国家的政治过程或政府的作用,研究如何利用公共商品来满足人类公欲的问题,乃是公经济的核心,也就是财政学研究的主要范围。
由于商品及其效用的多样性,当人类利用有限资源来满足各种欲望时,无论是私欲,还是公欲,都要通过选择的方式来达成。在现代的市场经济中,私经济乃是通过价格过程,以市场机制来满足个人的私欲;而公经济乃是通过政治(投票)过程,以政府的财政预算来满足集体的公欲。
从“欲望无穷,资源有限”出发,无论是经济学,抑或是财政学,其所探讨的基本问题和方法是相通的,分析的工具也是一样的。所不同者,仅为满足欲望的方法和过程而已。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公共商品即使是通过政府来供应,但它仍然不失为一种商品,所以,价值规律还要起作用。不过,正如马克思在研究“资本”的时候,是从私人“商品”开始的一样,当在研究财政学的时候,就应从“公共商品”开始。
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
财政是什么?按中文意思,“财政”一词中的“财”,通常被定义为钱和物资的总称,在现代经济社会里,可以用货币资金来总括;然而“政”则是“管理众人之事”,是政府运用“财”并通过“政策”、“方法”来实现“政事”的一种管理活动。因此,“政”是有管理、有目的的经济活动。所谓有管理,即对其活动有法律规范,并符合管理的一般原则。所谓有管理,即是全面安排国计民生,实现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特别是其经济职能,以达到其政治、经济目的。从这种意义上说,“财政”就是政府管理众人之“财”,并通过对“财”的分配和运用来实现众人之事。不过,‘财’是货币资金,但又不限于货币资金,人力、物力均包括其中。而政府则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国家具体为政府。因此,又可以更高一点地说,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货币资金调动人力、物力,以实现国家职能的各项经济活动。
“财政”的英文是Finance一词,源于拉丁语Finic,其原意是指支出的期限,后指公共收入,再后则演进为“公众财政”或“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即“公众的收入和支出的方法、筹集、典守和管理”。
及至现代,在市场经济中,“财政”或“公共财政”可称之为“政府经济”。也就是说,政府所应生产和提供的只应是公共商品。这里所称的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即国家(具体地是政府,而且,只有中央政府才能代表国家),也包括地方政府。于是就有了中央财政或国家财政,以及地方财政的称谓。相应地,国家财政又可称之为国家经济。如果从整体经济出发,其运行总公式就可写成:宏观经济(整体经济)=政府经济+市场经济。这就说明,研究财政为什么要从研究宏观经济入手。
然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亦称国家财政,不但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总称,而且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思想“国家分配论”的体现。在这个武库里,既有“公共财政”,也包括着“私人财政”的内容;其主要手段是计划。其结果是“政企不分”,市场机制没能得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财政”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无论是在财政思想上,还是在财政预算的范围、方法和手段上。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国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要把人民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创造财富,然后利用所创造的财富来实现国家的职能,同时,使人民从经济生活、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都得到满足。这就是国家财政所要进行的经济活动的主体。中外史实表明,如果不用权力,不用财政权力来巩固国家制度的话,国家是不能存在的。所以要把实现国家的经济职能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这是从总体上说的。
如果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财政内含上看,它既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般,即公共财政,也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即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而且是一国资产的主体,并由此决定了中国财政的职能。
公共财政与私人财政
财政依其着重点的不同而有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与私人财政(Private Finance)之分。
一、公共财政与私人财政的不同
前曾述及,“财政”的本意就是政府管理众人之“财”,并通过对“财”的分配和运用来实现众人之事。在英文“Public Finance”中,“Public”一词,有“公共”和“政”的意思:“Finance ”有“财”和“融资”的意思。按中文,所谓“公共”者,乃“公有公用;属于社会”的意思。如果将其配对,就组成了“公共财”和“政府融资”的翻译词。虽然这只是一种文字游戏,但所表达的意思仍然与前曾述及的一样。可见,公共财政所涉及的是一个“面”,如县、市、省、中央,以致整个国家,可谓之人民大众的财政。
而私人财政,所涉及的不过只是一个“点”,是企业或者个人的收入和支出问题,可以说,私人的财政,只能称作为企业或个人的“财务”,即“私人财务”。
具体言之,则有如下之不同:
(一)在财政原则上,私人财政是“量入为出”,而公共财政则是“量出为入”;
(二)在财政目标上,私人财政着眼于“个人利益”,而公共财政则着眼于“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