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运用税收政策促进区域协调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但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微观税收政策要比宏观税收政策效果更为明显。本文在美国微观税收政策主要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西部地区的实际,借鉴美国微观税收政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若干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举措观税收政策只调节需要和供给总量,微观税收政策则对个别的需求和供给进行调节。两者相比微观税收政策更具有方向性,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效果更为明显。在我国如何运用微观税收政策更好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美国的微观税收政策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由于微观税收政策除了能起到促进某种投资和某类消费的作用外,还有助于实现宏观调节的一些目标。因此,美国政府不断扩大微观税收政策的调节领域,已经形成了包括调节区域经济、调节部门结构、支持小发展和促进公益事业等多方面比较完善的微观税收政策体系。其特点主要有:
1、实行加速折旧政策。美国实行加速折旧政策,主要是战后开始的。1954以前,美国的有关对折旧规定得比较严格,直线法是唯一允许使用的折旧方法。1954年以后对公司所得税税法进行了修改,引进了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均允许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的前期比后期计提更多的折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加速折旧”。与传统的折旧方法相比,加速折旧给公司一个延期纳税的机会,或者说,公司企业可以占用原应上交国家的税金作为自己的资本。这种占用,实质上是一种无息贷款。不仅如此,美国政府还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来加速折旧。例如1981年里根上台实施的“经济复兴税法”就有进一步缩短折旧期限的规定。将车辆的折旧年限缩短为3年,设备的折旧年限缩短为5年,公用事业财产的折旧年限缩短为10年等,显然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2、进行投税收抵免。这是肯尼迪上台后在税收政策上的主要创新之一,它推行于1962年。按照这一政策,企业被允许对服役期限为8年或更长的固定资本新投资,按其价值的7%在应纳税款中扣除。对服役期限在4到6年的可按其价值的7%的1/3在应纳税款中扣除。后来,虽然一些具体的抵免规定几经修改,但这一税收政策却沿用至今。很显然,投资的税收抵免是一种变相的减税,其特点是对于同一笔投资,不同企业即使适用税率不同,所得到的税收减免却是相同的。另外,投资税收抵免等于是政府给予企业的一种直接补助,更容易被企业接受理解,因而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具有更大的力。
3、对企业的亏损采取“转回”和“结转”的税务处理办法。所谓“转回”就是指企业当年的净营业亏损可以“转回”到过去三年的利润中得到弥补。具体做法是从过去三年的应税所得中扣除当年的亏损,并因此可以从税务局得到相应的退款,所谓“结转”是指当过去三年的利润不足以抵补时,不足部分还可以“结转”到今后七年的利润中得到弥补。这样“转回”和“结转”的规定实际上是允许一年的亏损可以在前后共11年之内的利润中得到补偿。给亏损以充分的弥补,说明了政府与企业共担投资风险的决心,对鼓励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4、对资源开发企业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待遇。这种特殊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美国政府规定,从事地下采油和天然气以及矿产开发的公司,在其应税所得时,可以为矿藏的消耗提取一笔“消耗”津贴,即一种叫做“资源折耗宽让”的优惠办法。这种“资源折耗宽让”比以折旧方法来处理资源折耗的待遇更为优厚。其二,在折耗宽让之外,对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可作为费用开支一次性扣除,而不必作为资本投资以折旧方式分次扣除,从而进一步减轻了自然资源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公司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促进合理布局。
以1985年的美国公司所得税为例,1985年美国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是五级超额累进制,如表1所示。
表1: 1985年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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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 │应税所得级距(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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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0-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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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2500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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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50000-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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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75000-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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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 100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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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见,企业的规模越大,则税负越重;企业规模越小,则税负越轻。这一税收政策客观上改变了美国工业过分集中于东北和中部的局面。因为这些地区的收入和财富上就高于其他地区,许多大型工业企业多布局于此。而实行累进税制,使得这些地区的税负高于其他地区,迫使这些大型企业向西部地区进行投资分流,从而带动了美国西部地区的发展与繁荣。此外,对利润不超过25000美元的小企业豁免附加税的税收政策,也帮助了落后地区小企业的发展。
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些还具有战略意义。因此,借用税收政策,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是美国政府历来惯用的手法。例如美国公司所得税税法就规定了许多非赢利机构可以免交所得税的条款,如宗教和机构、兹善和友爱组织等,即使这些机构或组织采用公司形式,也可以免交公司所得税。此外,在美国联邦遣产税制中也规定了慈善捐赠扣除。即如果将遗产捐赠给私立大学、宗教团体、科研机构、文化组织等,均可免交遗产税。以1985年最高税率为50%来讲,每捐赠10美元,即要少交5美元的遗产税,因而实际的捐赠仅为5美元而已。这一规定,显然对遗产用于慈善、教育捐赠是一种很大的刺激。
(四)对和试验费用实行税收优待,以促进进步。
战后以来,美国政府为了保持其在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在拨出巨额财政资金作为科学研究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同时,还采用了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振兴美国科技。例如美国税法对于公司从事与其本身业务有关的研究与试验费用“资本化”,通过计提折旧逐年摊入成本,也可以直接将这笔开支作为经营费用从毛所得中一次扣除。此外,如果公司企业委托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某些基础研究,所开支的研究费用的65%可直接从公司所得税中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