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税合并的原因探析
(一)中国自身条件的改善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基础设施条件差、国内市场没有、建设资金匮乏、法律法规不健全、外商对中国缺乏信心、对投资中国的风险甚为担忧。当时仅有的优势是劳动力资源丰富,所以在改革开放的国策指引下,只能靠优惠的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发展经济。而如今,中国近30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202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东部沿海地区良好的基础设施。广阔的市场前景,廉价的资源优势,较高的政府工作效率等等。
(二)贯彻WTO的原则
随着我国入世5年的过渡期已满,各项承诺将逐一兑现,切实遵守WTO公平平等的竞争原则,取消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为内资企业创造和外来竞争者平等发展的机会。另外。在WTO框架体系下,我国市场准入程度逐步放大,这使得我们靠市场换技术的方法已无存身之地,因为市场准入的放开是WTO成员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三)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带来诸多问题
1.外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低廉的土地、能源使用价格等其他优惠措施。导致外商通过转移定价、利用滚动注册新企业,让老企业亏损、新企业盈利等手段来不间断地享受这种政策上的优惠,而内资企业内外兼困。由外资对其造成较大的挤出效应,缩小其发展空间。
2.FDI中存在大量假外资。由于只有外资企业才能享受到这种优惠政策,使得一部分内资先转到香港或者其他离岸金融中心像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地落户,然后以外资的身份出现在我国,从土鳖变成海龟来享受税收优惠。据统计,在我国引进的外资中有1/3左右是内资回流的假外资,造成我国税收的大量流失和对真内资的不公平待遇。
3.我国引进的FDI,大部分集中在制造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处于低端的价值链。技术水平低,制约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进步。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
二、两税合并对真正享受所得税优惠的FDI的影响
为避免对外资进行重复征税。我国目前已与82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其中签订税收饶让抵免条款的仅有15个。在没有税收饶让抵免的税收协定中,我国优惠给外资的所得税在其母国还是要征收的。实际上这部分外资并没有享受到我国给他们的税收优惠。而税收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在来源国得到优惠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税款,视同已经缴纳,给予饶让抵免,来自这部分国家的外资会享受到我国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同我国有税收饶让抵免条款的国家数目很少,有税收协定国家的,18.3%.而且其所占我国吸引外资的总量也不大,具体情况见下面的表1.
2005年和2006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分别为603.25亿美元和630.21亿美元。从表1中可以算出对我国投资实际投资额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在2005年和2006年的投资额分别为509.16亿美元和526.47亿美元,分别占我国总FDI的85.4%和83.54%:而这其中同我国签订税收饶让抵免条款的国家投资额分别为154.32亿美元和125.32亿美元,占总FDI的25.58%和19.89%,再加上除排名前十位中其他11个国家享受税收饶让的量,可以推算出通过税收饶让抵免享受到税收优惠的外资比例大约为30%.
在70%左右享受不到税收饶让抵免的国家和地区的FDI中,像香港、维尔京群岛、开满群岛、萨摩亚,它们是国际避税地,其共同点是对所得提供免税或低税的优惠待遇,而且对于来自境外的投资所得不需要在居住国交税,其税负主要产生在东道国的征税。这部分外资可以充分享受到我国的优惠政策,从表l中可以算出来自这部分地区的FDI占我国总FDI的55.72%(截至到2006年12月底),这样共有85%左右的FDI可以直接或间接享受到我国在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所以,两税合并,很多人担心的大规模FDI撤资也正是由此而来,认为它们会撤到其他税率更为优惠的地方像印度、越南等。但是要知道,所得税税收优惠只是中国给予FDI众多优惠政策中的一个方面,那些在国际避税地落户的外资并没有真正在当地开花结果,这本身也说明了这些地方在投资的其他方面并不具有优势,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再加上对其有5年的过渡期,所以对只考虑所得税优惠的FDI会有影响,它们在期满后会撤资,但是这部分比例很低,并不会影响外资的总体规模,而且其技术含量也不高又通常是高能耗的行业,撤出去对我们来说反而是好事。
三、从FDI的主要因素看两税合并对我国FDI的长期影响
当前世界FDI中有80%以上是由跨国公司完成的。根据著名跨国公司问题专家邓宁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提出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取决于三个方面的优势:(1)所有权优势:即企业在生产技术、规模经济、组织管理、跨国经营等方面形成的优势;(2)内部化优势:企业对其优势进行跨国转移时,内部组织带来的经济利益大于外部市场时,对外直接投资才会发生:(3)区位优势:其受到生产要素和市场的地理分布、生产要素和运输成本、投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跟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相比,区位优势成为外商直接投资进驻中国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决定因素,根据近年来对区位优势的研究表明,激励政策在区位优势中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作用并不大,见表2.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得出,税收优惠政策在外商投资中并不是重点考虑的因素,这一点从国际经验上也可以得到佐证:乌拉圭曾是世界上对外资征税最低的国家。但是其吸引的外资并不多:美国虽然不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但其过去一直是世界上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对投资中国的外商来说,其看重的是我国投资软硬环境综合条件:(1)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近年来GDP年均增长率达到9.7%,加入WTO后,我国开放程度越来越大,已跻身于世界第三大贸易国:(2)基础设施的根本完善,运输能力加强:(3)我国存在两个有利的市场:13亿人口的潜在消费市场和低廉的劳动力资源市场:(4)政府工作效能提高,政局稳定、政策连续,吸引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5)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这些方面表明我国对跨国公司资本的吸收能力只会增强而不会减弱,因为它们远比税收优惠政策更为有力。同时,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学家彭龙运也指出,根据亚行的调查,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20个主要因素中,宏观经济、市场容量、政局、基础设施等因素排在前列,而税收优惠仅排在倒数第5位: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中,有95%的外资企业看好目前中国的经济形势,愿意保持或继续扩大投资规模。所以从长期来看,我国的FDI总量不会有太大的波动。
四、两税合并对引进FDI的质量影响分析
长期以来,到我国投资的外资企业70%~80%都是中小企业,而且这其中80%以上的FDI集中在制造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不高的产业上。对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引导缺乏足够的动力,导致我国产业结构发展很不合理,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发展滞后,制约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由于国策所致,东部沿海地区一直是吸引外资的重地,使得中西部地区引资乏力,经济发展同东部地区差距逐渐拉大,导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04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构成已从制造业外包为主转为服务业外包和高科技、高增值的制造业环节的转移。成为带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重要引擎。我国即将实施的两税合并方案正是顺应全球化的趋势,经济增长方式将从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引进外资要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促使内资企业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鼓励引导FDI投向我国的农业、能源、环保、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地区结构的合理调整。
五、两税合并对FDI的影响结论
(一)两税合并对假外资可谓是重创,因为面对相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税基,假外资就没有必要浪费成本大费周折绕到国外再回流了,但是从投资量上来讲,这部分资金并没有减少。
(二)两税合并对看好中国经济发展。从长远战略综合考虑投资中国的绝大部分外资不会撤资,相反,政策的调整会为他们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增加他们对中国的投资量。
(三)两税合并对只看重税收优惠的外商投资者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国家对他们有5年的过渡期,从短期来看,对他们的影响不大;从长期来看,他们会撤资,但是这部分FDI量比例很小,即使5年后全部撤出中国。其对我国FDI的影响也可以忽略不计。
(四)两税合并后,对于那些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低端价值链的外资会有所影响,但是对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以及农业等实施优惠政策,会促进外商对这些产业的投资,这部分投资反而会增加。
所以整体上来说,两税合并对我国引进的FDI而言:从数量上看,短期不会造成太大的波动,不会像有些人担忧的那样——外资会大规模撤出,长期来讲,实际上更可能增加投资;从质量上来看,将会提高我国引资的质量,激励自主创新,推动中国企业的成长,更加有效地利用外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使得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