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税收体制决定了只要投资、只要生产就能纳税,消费者的权利没有通过消费税等制度得到行政权力的尊重,所谓尊重消费者只是一句内容欠丰厚的口号。只有改变税收政策,改变税基才能倒逼政府改变国进民退的政策。
国进民退的含义不只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享有越来越多的资源,还包括政府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获得越来越多的收益。只有付出而无法获得回报的模式无法持久,经济模式的产生是双向选择的结果。
之所以目前出现国进民退的情况,是因为国企的税费与赢利让人羡慕,而目前尚不透明、科学的政府财政收入需要央企上缴的税费做支撑,垄断企业一眨眼就可以满足中央财政的不时之需,是只下金蛋的鸡。
以2009年的数据为例。根据国资委下属132家央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8289亿元,同比下降0.4%.值得注意的是,1到10月上述132家央企已交税费总额9305.2亿元,同比增长9.5%.
不仅如此,从2008年开始,央企开始上缴红利。当年,中央企业向中央财政上缴的红利为547.8亿元,2009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国务院批准,确定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873.6亿元,基本用于央企重组成本。
撇开这些,光是航空公司向国家民航管理总局,金融机构向各监管部门、向财政部缴纳的管理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甚至政府的投资公司直接成为国企的大股东,通过每年的分红得到收益。不应该忘记汇金等公司通过国有控股金融公司所获得的数倍于投资的收益,成功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同样不应该遗忘的是,政府在国企改革过程中的支出成本并不少。1998-2005年,国有赢利企业合计赢利额近5万亿元,亏损企业合计亏损额1万多亿元。但赢利部分并没有上缴国家财政,国家财政反而不断为国有企业投入和补贴,造成国家财政的严重负担,以及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转制承担巨大代价。
2008年,国企政策性破产宣告结束,15年间,财政付出了万亿元的代价,5600家国有企业因此退出市场,这项制度为1000多万名企业职工提供了必要的安置成本。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仅在2007年,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和解决职工工资历史欠账的资金就有300亿元。
所有这一切均成为过去。
在坏账被清理,资源尽由国企掌握,当央企不断“做大做强”,垄断地位不断强化时,民企的赢利空间转而扩大为央企的赢利能力。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央企密切相关,而就业则与民企休戚与共。
央企与民企作为两类不同的经济模式,正在进行负和博弈,当资源与赢利进入央企的口袋之后,事实上构成了对民企的损害。央企税基的加大,反而就是民企税基缩小,政府从民企得到的税收越来越少,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政府为了自身的生存,把越来越多的资源投放在央企身上,民企的空间越来越窄,最终失去税源作用。
即便在狭窄的空间内,民企还在受到抑制。在民企的增长榜上,钢铁与房地产、通用设备等受到垄断企业的巨大压力———钢铁是经济结构调整,民营钢铁企业中效率最高的日照钢铁被兼并,沙钢未来如何还在未定之天;房地产是赢利过高,2009年成为央企借房地产利润翻身的一年;而通用设备等则是垄断企业打通上下游产业的需要,南存辉等人的电器公司正在受到国家电网兼并电器公司的巨大压力。
正因为在税收上轻重远疏不同,政府才有底气动辄将民营工厂关闭,或者检查税收,导致江西南康等地出现各种小企业主冲上交通干道围堵事件。
如果中国税收体制能够进行大改革,从鼓励投资的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主导的税收体制转变,则央企将显示出极大的劣势,因为大多数国企生产的产品无法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正如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所显示的,2009年大型钢厂不如生产粗钢的民营钢厂销路好,那些一窝蜂上马的精品钢,大多数时候供过于求,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我国的税收体制决定了只要投资、只要生产就能纳税,消费者的权利没有通过消费税等制度得到行政权力的尊重,所谓尊重消费者只是一句内容欠丰厚的口号。
只有改变税收政策,改变税基才能倒逼政府改变国进民退的政策。
这种改变体现在两个方向上。第一个,消极被动等待式的改变,即国企制造出大量过剩的产能,导致所产生的税源无法弥补政府支付的成本,到那时政府将被迫尊重有市场前景的企业;第二,主动地求变,通过税收改革,筛选出深受市场欢迎的经受得住消费者考验的企业,并且由市场配置资源进入这样的企业,使高效企业成为中国税收之源。
选择前一条道路,我们将花费数年时间,浪费更多的社会资源,重走艰辛的试错过程;选择后一条道路,我们选择的是制度的变革,选择的是尊重市场。
百年来的强国梦,该让我们从已有的经济模式中吸取起码的教训。(叶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