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舞厅上认识的。
当时他在百无聊赖中受“青春的躁动”驱使来到舞厅。我也是因着“对异性的渴望和蠢蠢欲动”才光顾舞厅的。
那是多么炎热的夏天啊,一个人呆着都会一身身的出汗,更别提互相搂抱着跳舞了。可对于那些舞场中翩翩起舞的男男女女来说,他们对异性渴望憧憬的热度远远高于夏日的温度。我们俩便是这挥汗如雨的跳舞大军中的一分子。
当他向我发出邀请时,我先是上下将他打量了一下。见他长得还算高大潇洒,方才接受了邀请。
一跳,才发现他根本不会,老是踩我的脚。他尴尬极了,不停地道歉。最后我们只好中途退下来。
一会儿,又有人请我跳,于是我再次舞进了场中。
这个人的舞技很好,但海拔太低。所以我跳得心不在焉,不时望向场外的他。他看上去有点儿焦急,恼怒。于是我知道故事就要发生了。
我忽然觉得很无聊,因为我已经能想象到故事的发展,他会说什么样的话,我又该如何表示才能使关系保持在若即若离状态。虽然这可能会是我的初恋,但我却觉得自己象个久经情场的老手。那些来自小说,电影,电视的恋爱情景我早已烂熟于脑。所以我丝毫不奇怪张爱玲为什么会在完全没有恋爱的情况下写出《倾城之恋》这样生动的爱情小说。
果然,这支曲终,人散后,他立刻来到我身边:“不好意思,我以前从没跳过舞,踩了你那么多脚。我请你喝冷饮陪罪好不好?”我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离开了舞厅,在校园里漫步。主要是他主侃,我很少说话。 他约我明天晚上一起去看电影。我也答应了。
当我第二天漂漂亮亮神采奕奕地出现在他面前时,我发现他的眼里有异样的光芒。那天的电影好象很没劲,看了一会儿,他的手就不老实了,我也很激动,于是我们便出来了。
俩人勾肩搭背好不容易寻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他就迫不及待地将嘴凑了过来,我却突然激情全失,拼命向后退。但他牢牢地抓住了我,用他的唇紧紧地抵住了我的唇,并用力撬开了我的嘴,贪婪地寻找我的舌头,他越来越疯狂 ,他的下半身紧紧地积压我的私部。我又是恐惧又是恶心,拼命地抓他,拧他,终于他松手了。
“对不起,我太激动了,你是不是觉得太快了?”他一边喘息一边说。
“不是太快,而是我觉得恶心,甚至想呕吐。”说完, 我就狂奔回宿舍。那天晚上我不停地漱口,那种恶心的感觉持续了好几天。
这事让我一度觉得自己是个性冷淡,直到我碰到另一个男人我才明白我没病。跟这个男人接吻,我不但不恶心,而且没完没了,即便是他身上的烟味酒味都让我痴迷。
看来爱情气味说真的存在。肉体上的气味相投应该比精神上的更重要,否则两个人根本不可能亲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