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了饭店,蓦然回首,他跟在我身后,五光十色的霓虹闪耀着,映着他那已经开始秃顶的脑门,10几年的时光流水一般在眼前飞逝,像天空中滑过的烟火,灿烂得不留一丝痕迹。
故事主人公:高明
“你还要一点别的吧?”他点着烟,尽量把自己抽烟的姿态摆得完美。
“不了,我吃得够多了,你点的菜太丰盛,光香味就让人闻饱了。”我尽量用暧昧的眼神看着他,很管用,他的头开始冒汗。我最讨厌抽烟的男人,当初他做运动员为了身体好,烟酒不沾,可是现在已经发展成酒囊饭袋。
看他现在满脸冒汗的样子真有一点可爱,所以我又噘起嘴无限柔情地加了一句:“我正在减肥,再吃就成肥婆了。”
“你又不胖,正好,现在正好。”他的眼神早就犹疑不定。废话,这还用你告诉我,地球人都知道。我心想,大姐我75D罩杯的身材没让你现在流鼻血,不是我不行,是你已经肾太亏了。
“高明?” 他温柔地喊着我的名字。
“嗯?” 我的眼睛从下往上,缓缓瞟了他一眼,估计能把他电住。
“你,你再要一点别的吧?”果然,他好像口吃了,我心里止不住地骂他,怎么这么笨,早些年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你是不是还以为我是十几年前那个爱吃能吃的小胖丫?”
“不,不。”他看着我,嘴里连忙否定,把多半截香烟按到烟灰缸里,又开始点第二根。“不过你那时真的挺能吃的。”
是的,我那时候是个爱吃能吃的胖丫头,你那时可不像现在这样肥头大耳,啤酒肚子像怀孕8个月的孕妇。“你那时可是咱们学校最帅的足球前锋,是咱们班女孩子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的确,10年前我在班里是他最忠实的FANS。他每次上场踢球,我都会和一帮女生给他加油,他那白杨树般挺拔的身影在球场上飞奔,时刻牵引着我的眼神。我什么也不敢奢望,因为我太清楚自己,时间都花在看课外书上面,所以学习一般,一说话就脸红,最要命的是有了一个过分发育的胸部。为了不让这个胸部太明显,我只穿宽松肥大的T恤;走路总是猫着腰,尽量不让自己的胸部挺起来。时间久了,竟然有一些驼背了。所以,我只有傻傻看着的份了,我就是这样傻傻地看着,看着他和班里最有气质最漂亮的女孩子手拉着手一起从我的视线里走开。没有人知道,那是我最初的少女情怀。
直到有一天,我又见到他。他的太太在我老公新任职的单位打工,为了和领导搞好关系,他太太请我们吃饭,算家庭聚餐,他当然到场。在他认出我之前,我认出了他。实际上他的变化要比我大很多,原来120斤的运动员身材变成120公斤的老板型,眼泡早就肿胀起来,一看就知道是夜生活过度。至于我,当时120斤的小胖妹现在是105斤,穿上高跟鞋,比原来穿球鞋161公分的我至少高出5公分,戴安芬紧身内衣衬托的身材凹凸有致。我非常自信,尤其是和他那飞机场太太相比。在和我们班花分手后,他不知道换了几个女朋友,最后找到这么一个飞机场身材飞机头脑袋的太太。
旧同学重逢,当然要比新同事见面气氛融洽很多。席间,他和我老公聊得非常愉快,我和他太太说话不多,主要是没什么共同语言。最后,当然是互换手机号码,说好以后常联系。
他开始联系我,给我发短信,特别是在他出差的时候。近来老公经常晚上加班,我一个人夜里无聊时,如果他打电话来,我也和他电话聊天,说一些不清不楚暧暧昧昧的话。有时自己也觉得可笑,当初的万人迷,竟然开始迷恋起我这只丑小鸭来了。
终于,他开始约我出来。
去,还是不去,真是一个问题。做了几天哈姆雷特的思考,最后决定,还是去吧,即使是为了圆一个少女时代的梦想。那时候,自己想都不敢想,十几年后的我能够和他在最高档的饭店的包间里,面对面吃一顿饭。
“你知道我爱吃什么吗?”忽然,我想起什么,问他。
“不知道,你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