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是一项有声有色的实践活动,如果能挥洒自如地进行创造,那才算是进入了理想境界;然而,思想观念上的问题仍然严重阻碍着人们走向和谐的性生活。
当夫妻间产生矛盾,出现关系紧张后,在性生活方面会怎样做呢?我们曾带着这个问题在不同的范围内做过调查,得到的回答是,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停止性生活,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坚持过性生活。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分人不论人数多少,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自都能够摆出一定的理论根据。停止过性生活的人认为,情投意合是性生活的前提,感情永远比性欲高一个档次,缺少感情的性交合只能算是低级的生物冲动。按照这种认识,吵过架的夫妻在没有把两人的关系调理顺当,没有把两个的感情恢复到从前的亲密程度之前,双方在上床之后都是“按兵不动”。
支持在夫妻关系紧张后仍坚持过性生活的人不会讲大道理,但却能用通俗的语言来表明自己的想法:“天上下雨地下流,两口子打架不用愁,吃饭一个碗,晚上一个小枕头”。其含意就是用性接触作为一种手段,来调解出现波折,或正处于紧张状态的夫妻关系。这些人,尤其是男性,对这种做法的有效性深信不疑。他们的自信,非常让人产生情绪上的共鸣。在一位出现夫妻关系紧张的男性朋友咨询时,有位开出租车的朋友听了后,对来咨询的朋友显出不屑一顾的样子,突然就对他说:“老兄,怎么这样的事情也来找大夫咨询!两口子一个锅里摸勺子,哪有不嗑嗑碰碰的。晚上把你老婆抱上床,只要你把她搞‘滋’了,第二天就会该怎么的,就怎么的。夫妻哪有过夜的仇!”我们撇开这位开出租车朋友的大男子主义不谈,他的话比较典型地表达了另外一种人的逻辑:只要有了肉体接触之后,夫妻间的不愉快都会立即烟消云散。
面对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不知道哪种说法究竟更有道理?按照相当一部分社会学家的意见,选择前者是正确的,在他们看来,性生活只能是情感升华到一定程度后的自然结局,也就是说,在感情没有达到充分融洽之前便进入性接触,作为万物之灵、处于文明社会的人,就无道德和高尚之言了。应该说,这种观点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它触到及到了问题的实质,归根结底,夫妻间的性结合要受制于感情结合,没有后者前者就不能持久。但这种观点也有它的欠缺之处,那就是忽视了性生活对感情的积极而有益的作用。
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也可能有性生活,在咨询中发现,有些感情一经破裂、离婚在即的夫妻也可能偶尔来一次同床共枕,这便是证明。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情况而言,性结合和感情是密不可分的,而且性结合还可以成为激发感情的诱因。随着亲密的肉体接触,人的生理反应必然要发生变化。与此同时,人的感情也会受到冲击。尤其这种近距离的接触和性交时的“一体感”,更容易使彼此间产生爱情或好感。
正因为这个道理,很多夫妻闹了点小矛盾,或者感情上有了些隔阂,也用不着互相交流意见,第二天早晨便和好如初了。这就应了“夫妻没有过夜的仇”那句老话。
我们应该承认,性接触有助于夫妻间关系改善,也可以增进彼此的感情。而有些人却看不到性的这一重大作用,因而也就无法利用这个积极有效的手段,他们往往一旦夫妻间有了摩擦,首先牺牲掉的就是性生活。他们为了赢得对方的好感可以绞尽脑汁,却没有想到这儿有一个最现成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感情沟通的方法不对头,双方在感情上的距离就会越来越远,相应地性生活就会越变越陌生,即便有一天感情上的障碍消除了,恢复性生活又成了新的难题。
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男性并不是不想发挥性接触的积极作用,只是不敢将它付诸实践。一位男性这样说道:“闹了点小别扭之后,我想亲近亲近她,好借此让她消气,可是她却始终对我板着脸,不肯答理我。这一下弄得我就不敢碰她了,既怕遭拒绝丢了面子,又怕惹她发更大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