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淑女与飞女
那个年代,小镇上男女老少都清一色地骑那种黑色的二八单车。当父亲从很远的城市帮我买回来一辆紫色的二六女式车时,他没有意识那辆小镇上最美丽的单车会将他心爱的女儿推向另一种生活。
那一年,我刚上高一。
从家到学校的路,骑车需要十五分钟。那十五分钟,要经过越来越黄的稻田,漂着绿萍的池塘,还有几户农家,然后才是镇子。镇子上,最显眼的便是几家连在一起的单车修理铺。
余飞是其中一家修理铺的老板。他十五岁那年便开始修东修西,十九岁时开了那家修理铺。修理铺于他,仿佛倒是副业,他的正业是与一大群镇上的年轻人厮混。
我是个长相平凡的女孩,但我那辆全镇绝无仅有的单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而吸引我的,是余飞的眼睛。我骑车缓慢地经过余飞的铺子,有人喊:“小妹妹,借一回你的单车行不行?”我也喊回去:“不行!我只借给余飞!”
不久我便开始逃晚自习课,在余飞的单车铺里,跟着那帮人哄笑,听邓丽君的歌。他们叫我“飞女”,意思是余飞的女人。我快乐地回答:“哎!”
但在余飞眼里,我却是可有可无的。高兴时他搂搂我的肩,不高兴时扯着我的海军裙,恶意地将修单车的油污擦上去:“穿得这么难看,明天就不要来了。”
我将父亲给我买的裙子全部收起来,改穿与余飞他们一样的喇叭裤,拖在下了雨的街面上,污迹斑斑。我学会了抽烟、撒谎、逃课,满嘴粗话。半年不到,我外表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飞女。余飞对我的改变很满意,他时常用单车载着我去别的镇子看录像,发疯,干一些年少时干的蠢事。
学校拿我无可奈何,想开除我却又得顾及我在军队任职的父亲的面子。
那年暑假,我拿了母亲的三百块钱,跟余飞私奔。我们一路坐火车到了广东湛江,然后,被我爸的朋友堵住,送了回去。
十七岁生日快到的时候,我爸转业去了另一个县城。我跟着他去了那个县城的高中,还读高一。因为余飞,我将十六岁那最好的一年给荒废了。这是我上大学后看到班上同学都比我小一岁时才认识到的。从此后,我知道,不能为任何男人,再耽搁自己的整年时光。
29岁,普通话与粤语
二十五岁时,我在父母所在的县城里有份不错的工作,还有一个厚道的男朋友。父亲正打算着在年底为我们举办婚礼。
然而我去广州短期学习时认识了甄雄。广东话里,甄的音读做了“英”,英雄。他是广东江门人。江门,在广东话里读做“肛门”。这些发音,常引得同学们别有用心地大笑。
甄雄的父亲是市领导,他自己又有硕士文凭。他喜欢穿格子衫和发白的牛仔裤,开丰田车,还有一辆摩托。我将他当作大哥,跟着他去咖啡厅,去海边,去五星级酒店吃饭。他用他温和的语气与手势纠正我一切县城里的气息:聊天时无意抖动的大腿,喝汤时引来旁人侧目的声音……他还教我讲将甄读成“英”的广东话。
我暗地里学习着,却因为孩子气的自尊,表面上做出抗拒的姿态。他说对的,我通通说错。甚至有一天,他在教我广东话时,我大笑着用广东话读出了江门这个词。他终于愤怒,将手中的笔往桌上重重一摔:“我再也不会教你了!”
果真便不再教我了,看见我时只是淡淡的样子。那一周我度日如年,我盼望他来,可来了他那冷淡的脸又让我无比难过。我用各种招式想引起他对我的重新关注,可都好像是拳头砸在了棉花上。甄雄那么决绝,说不教了便连多看我一眼都不肯。
那个周末的晚上,我想起他,想着想着就哭了。那一刻,我看清了自己爱他的心。
我跟他撒娇认错,他终于肯再用车载着我去游车河,带我去他朋友的派对。我就像一块海绵,滴水不漏地吸收着他教给我的一切,就连我一向引以为豪的标准普通话,也带上了丝丝粤味。
半年的学习结束后,我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便是向未婚夫提出分手。未婚夫愕然,想牵我的手,我不动声色地移开:“用钱表达我的谢意,你不会觉得不妥吧?”
半个月后,自尊的未婚夫主动提出分手。患着病的父亲怒发冲冠,指着我大骂。而我只学着甄雄的样子耸耸肩:“是他提出来的呀,我有什么错?”父亲指着门外喊:“你滚,你滚!”我微笑:“本来就打算走。”从房内拎出早准备好的行李袋,直奔广东而去。父亲一怒之下,与我断绝了消息。
在广州,我一边上班,一边努力做甄雄的女人。我慢慢地成了甄雄第二,高贵,却冰冷。然而在一年后,甄雄却用他惯用的语气通知我:“亲爱的,我要去加拿大了。”他就在那一年间申请移民,却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除了哭,没有别的办法,因为我知道他会耸耸肩对我说:“那是你的choice,与我无关。”
需要疗伤的我只得回家。所幸父亲的病已经大大好转,只是,坐在深秋温暖的阳光下,我还是觉得冷。前未婚夫依然定时来陪父亲下棋,我第一次发现他的笑比阳光还明亮。可是,这个时候想要重新靠近,已经是不可能了。
倒是父亲劝我:“你还年轻,去经历一些东西,或者失去一些东西,反而是好事,这让你以后能懂得珍惜。”
我的前未婚夫,那个我离开他一年后,他依然能定时陪我父亲下棋,陪我父亲去看病的男人,我确信,这样的男人,在这个世间并不多。但有句话说得对,就如刘若英的歌里唱的:有些人,一旦失去就不再。
29岁,跳楼与和好
二十八岁,我成了别人的妻子。我爱我的丈夫,以至于他的任何一句话,我都当成金科玉律。当然,他也回报着我,以同样的热烈与浓情。
那时候我在港资公司上班,周六要上半天班,而他则周六休全天。每到周六十二点,他几就从家里老远地赶过来,在公司楼下等我,我们一起去逛街,我只要多看一眼的东西,他都会去问价。我们买回理发工具,在出租屋窄小的阳台上互相理发,第二天幸福地顶着那头头发去上班。他为我做我喜欢吃的尖椒炒猪肚,哪怕他一闻到猪肚的味道便想吐;而我则试着去吃我从来不吃的酸青菜……
甜蜜的高烧总会转凉,而且往往是男人的高烧先退。可是,我却不能接受这种变化。婆婆的来到直接引发了形势的剧变,因为她一来,我喜欢吃的菜就一样也吃不到了,全成了他们母子爱吃的;我喜欢的肥皂剧再也看不到了,电视定在了婆婆专用的戏剧频道;而周六的下午,我永远是独自回到空荡荡的家———他们母子出去玩了。
终于受不了的我,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拎着行李去了同事宿舍,一住一个星期。丈夫没有打电话给我,但婆婆来公司了,边说话边流泪:“我今天下午就走了,你回家去吧。”我没回家,但我去火车站送婆婆。我和丈夫相互冷着脸,好像是陌生人。婆婆在站台上大哭起来:“儿啊!如果你不求媳妇回家,我就留在这火车站,乞讨为生!”丈夫被逼无奈,只得咬牙切齿地对我说:“对不起,我错了,你回家吧。”为了婆婆,我也当面表态同意。
第一次离家出走就此和解,但我们心头都有了疙瘩。之后的摩擦与矛盾接踵而来,争吵成了我们婚姻的主题。直到二十九岁的某天,我们为了一件很小的事暴吵,我一怒之下,从住的二楼阳台上跳了下去……
我没大碍,只昏睡了一天一夜。醒来时,守在床边的丈夫抱着我痛哭。那一刻,我们的心那么近,我知道他为差点失去我感到无限恐惧,而我,为自己差点离开他感到后怕。我们的婚姻从那一刻开始有了质的转变———我们开始基于爱的立场进行有效沟通。
34岁,外遇与回家
三十四岁时我有了一次外遇,安。那时候我的孩子已经三岁了,我和丈夫也渐渐懂得了对彼此的坚持与退让。我们如同千百个幸福的婚姻一般,平淡而安定。
与安交往,我自始至终没有让丈夫感觉到我身心的变化。总有一个声音提醒我,不能伤害家里人———这个家里人,以前是父母,现在又增加了丈夫与孩子。
外遇的最高潮时,安让我辞职不要工作了,他说他会买一栋房子给我住,还让我向丈夫摊牌,不再回那个家了,他受不了要与另一个男人分享我。
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想起十六岁那年被耽搁的时光,二十五岁那年错过的某人,再想起二十九岁那年的跳楼事件。
我已经不能再为任何人任何事耽搁只属于自己的时间了,也不能为一时的激情而失去如我丈夫那样的男人,更不能为了一场婚外的恋情,而抹掉婚姻里那么多美好的细节。
我的外遇从高潮处戛然中断。我平静地跟安分手,急着向家里奔去。晚餐桌上,正是我喜欢吃的尖椒炒猪肚。
晚上在阳台上远眺,我想起席慕容的一句诗:“世界,仍然是一个在温柔地等待着我成熟的果园”。呵,温柔的?我摇摇头,每个果子的故事里,谁没有风霜雷电虫咬?只是,每一个挂到成熟期的果子,都在经历一次灾病后,身体内便产生多一种相应的免疫细胞。
人生亦是如此。